福建泉州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鲤城区浮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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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受鲤城区浮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所需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采购编号:YFCG**********.委托单位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委托单位名称:鲤城区浮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吴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医疗设备*项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元整(¥:***,***.**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市地域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采购文件***浮桥医院设备.doc。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缴交采购文件费用***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号二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条的约定。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号二楼E-mail:YFCG*******@***.com邮 编:******电 话:(****)********、********传 真:(****)********联系人:林先生、尤小姐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帐 号:******************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