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自治区人民医院一分院精神心理临床康复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编号:KWAD3G2014122)更改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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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自治区人民医院一分院精神心理临床康复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编号:KWAD*G*******)公开招标项目作如下更改: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项,开标程序中的证明材料由原来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原件、转帐底单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办理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备案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不含图纸)的收据或发票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更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原件、转帐底单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报名表、购买标书和支付图纸押金的刷卡机小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招标文件第***页投标函附录中第六条,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由原来的“合同价款的*%”更改为“合同价款的* %。”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原来的“****年*月**日*时**分”更改为“****年*月**日*时**分”。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丽霞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D 座*层 电话:****-******* 传真:****-*******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