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宣城市海关大楼、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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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一、宣城市海关大楼、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智能化工程参考品牌和提供原厂专项授权书及质保函均以本次招标补遗内容为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参考品牌中具体要求为:(*)打“√”的为必须提供原厂专项授权书和质保函(对于会议系统中,国内确实没有分支机构的进口品牌,由该品牌在中国的总代理进行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并附有厂家对总代理的授权书);(*)本项目所涉及机柜可以采用同一品牌,可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任一品牌;(*)机房系统和综合管网系统中未注明品牌的全部采用国产中档及以上品牌,采购时必须经业主、使用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若有线电视系统由本地安广网络实施,则造价从工程总价中扣除;(*)办公设备不在本次弱电智能化招标范围内。二、本次答疑已将参考品牌调整一致,更有利于投标人投标。本项目开标时间延至****年*月**日**点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随开标时间同期顺延至****年*月**日**点整。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局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