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嘉兴学院医院确定药品采购供货单位项目评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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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嘉兴学院嘉院财采意〔****〕**号自行采购执行意见书确认,现就嘉兴学院医院确定药品采购供货单位项目进行综合评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配送企业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 嘉兴学院医院确定药品采购供货单位项目二、评议文件编号: 嘉院采综〔****〕*号三、采购方式:综合评议四、采购内容:确定药品采购供货单位两家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浙江省药品交易采购平台上的配送企业六、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一**:** ;下午*:**一*:**。*、报名地点:嘉兴市文昌路***号嘉兴学院张子良教学楼西配楼***室。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年*月**日**:**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文昌路***号嘉兴学院张子良教学楼西配楼***-*室(嘉兴学院北区内),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九、评议时间及地点:本次评议将于****年*月**日**:**在嘉兴市文昌路***号嘉兴学院张子良教学楼西配楼***-*室(嘉兴学院北区内)进行。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十、 联系方式:技术咨询:邬老师 ****-******** ***********商务咨询:胡老师 ****-******** 传真:****-********十二、质疑与投诉:响应供应商如认为评议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取评议文件后在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响应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响应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嘉兴学院采购办 联系电话:****-********嘉兴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