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省2014年“南海Ⅰ号”保护发掘项目配套技术服务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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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年“南海Ⅰ号”保护发掘项目配套技术服务工程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拟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项目:****年“南海Ⅰ号”保护发掘项目配套技术服务工程(二)采购预算:****万元(三)详细采购原因:*、“南海Ⅰ号”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由打捞、发掘及文物保护等阶段组成。*、广州打捞局是“南海Ⅰ号”整体打捞的实施者,沉箱的设计和建造者,熟知“南海Ⅰ号”船体具体位置和保存状况,在发掘过程中对如何保证沉箱、古船体及其内部文物的安全有其独特的优势。*、广州打捞局在沉船整体打捞成功后,一直紧密跟踪监测沉箱的结构状况,及时为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提供技术服务。*、广州打捞局能够提供与考古发掘相关的技术支撑和整体解决方案。(四)拟采购的服务情况说明:水下文物保护是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而细致的工作。广东是海洋大省,拥有全国最大的海岸线和大面积的管辖海域。目前“南海Ⅰ号”已经成功整合打捞,但在“南海Ⅰ号”出水文物保护方面却面临巨大的考验,能否成功有效地对出水文物进行保护,关系到目前“南海Ⅰ号”水下考古项目成败的关键。(五)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三、资格条件*、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报价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报价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报价人须具有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报价人须具有可移动文物修复一级资质证书;*、报价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可移动文物技术保护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打捞局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滨江东路***号五、供应商登记*.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登记截至日期:****年*月**日下午**:**分;*.供应商报名登记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相应复印件。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登记地点:广州市水荫四横路**-**号演音大厦B座*楼登记联系人:薛小姐登记联系联系电话:***-********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恒福路***号*楼***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采购代理机构传真:***-********E-mail: gzcqc****@***.com八、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广东省财政厅地址:广州市仓边路**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