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晋南片区金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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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晋江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XSCGJJ*******二、项目名称:晋南片区金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晋南片区金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批。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五、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XSCGJJ*******招标文件.doc,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售价***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上午*:**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采购单位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十一、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账号:***************。十二 本次采购拒收整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十四、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局及其它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及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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