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城中区人民武装部营院迁建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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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城中区人民武装部营院迁建项目设计现进行国内外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名称: 柳州市发改委 *.* 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双拥大道北段。*.* 建设规模:面积约****.**㎡。计划投资****.*万元办公楼、训练基地楼、公寓住房、门卫室以及配套篮球场、羽毛球场、器械场、训练场、道路、绿化、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工程、停车场、围墙、大门等米。*.*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投标周期:****年*月**日至****年*月 **日。 *、招标范围:城中区人民武装部营院迁建项目设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设计及其服务的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本工程不接受以分院名义参加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境外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设计企业,应在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注册登记,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出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资格审查: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投标文件评审。*、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方案补偿金额为: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达到方案设计深度要求的设计方案,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费,补偿费第二名贰万元人民币,第三名壹万元人民币,废标及未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的投标方案不予补偿。补偿费在中标方案确定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对其未中标方案补偿后,招标人有权使用其设计方案。除此以外,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投标人可以不接受招标人的未中标补偿。*、投标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月**日上午*时至下午**时前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以及上述证书、证件、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元/本,售后不退。*、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年 * 月 ** 日*:**分至*:**分送至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 标 人:柳州****** 招标代理机构:柳****** 地 址:柳州市东环大道***号 地 址: 柳州市东环大道***号**号门面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杨帆 联 系 人: 秦慧芝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日期: ****年*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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