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江城一小城南分校周边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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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江城一小城南分校周边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项目单位 阳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公告名称 中标结果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 公示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工程名称 江城一小城南分校周边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第二次) * 招标编号 市住建(****)第***号 * 招标人 阳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鹤山市****** * 中标人 广东******/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 项目负责人姓名 杨毓民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 中标价(元) **.** 万元 承诺工期(日历天) ** * 质量安全承诺 合格 文明施工承诺 按国家标准 * 姓名 岗位职务 技术职称 备注 项 杨毓民 项目负责人 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 目 黄大坚 道路分项责人 路桥高级工程师 管 朱永明 箱涵分项负责人 市政路桥设计工程师 理 卢耀胜 排污分项负责人 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班 杨美英 绿化分项负责人 风景园林设计高级工程师 子 黄海辉 照明分项负责人 电气设计高级工程师 人 黄宝珍 交通标识负责人 路桥高级工程师 员 邓洪飞 勘察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组 成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 厦门中******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 说明:*、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如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异议人或投诉人为个人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公告内容 发布人 谢先生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