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港中心城港区牛湾作业区一期工程、南宁港六景港区六景转运站作业区工程、南宁港六景港区八联联营厂作业区工程40t平板车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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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港中心城港区牛湾作业区一期工程、南宁港六景港区六景转运站作业区工程、南宁港六景港区八联联营厂作业区工程**t平板车采购招标评标工作于****年*月**日完成,评标结果如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通市幸福车辆厂,预期中标价:***.****万元。 现将评标结果按规定公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在公示之日起*日内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遵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进行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南宁市新民路**号 电 话:****-******* 邮 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