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玉林市容县杨梅镇杨梅村等8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RXCG2014010)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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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玉林市容县杨梅镇杨梅村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国土资发〔****〕**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容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玉林市容县杨梅镇杨梅村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标编号:RXCG*******(HTGCZB-****-***)建设规模:建设面积为***.**公倾建设地点:玉林市容县杨梅镇杨梅村、成美村、和丰村、杨梅街居委会、三德村、凤美村、妙阳村、红石村等*个村。要求工期:***天(日历天)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GXTDH-****-*)的合格标准要求。二、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和其他(含村屯基础设施、农田防护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容县财政局预算评审确认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号《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或桂国土资办〔****〕***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文件及桂国土资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推荐的施工单位,且不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号文除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经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正常工作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号美东小区二号楼四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下证明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五大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于投标截止前至少六个月以上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由报名企业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出具)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查询记录复印件;(*)容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六、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号美东小区二号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 联系方式招标人:容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招标人:容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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