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14-2016年度印刷业务定点资格认定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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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对鄞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各镇乡(街道)、区属各园区(中心)******的****-****年度印刷业务(税务发票、统一收款收据不受定点印刷限制)定点项目,邀请符合条件的印刷企业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年度印刷业务定点资格认定。二、采购编号:YZ—ZFCG(****)—***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标项采购内容*****-****年度印刷业务定点资格认定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印刷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万元(含**万元)以上,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企业厂房地址在鄞州区及周边地区。 *、具有胶印设备和其它必须的生产设备,能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定点印刷的要求,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m*。*、****年*-**月份销售收入不低于***万元(新办企业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领取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年度损益表及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六、领取标书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时(节假日除外);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内)领取标书。七、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十、业务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潘红阳 ****-******** ****-********(传真)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