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佛山市顺德区二手房地产基准房价评价系统2014-2015年更新与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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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佛山市顺德区二手房地产基准房价评价系统****-****年更新与维护项目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报批前公示,各供应商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传真反馈。同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一、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日**:**时截止。二、 拟定采购供应商:中******地址:中山市孙文东路**号三楼三、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一)****-****年二手房地产基准房价评价系统的更新和维护,需对项目一期和二期的数据进行系统维护更新完善。根据工作计划和要求,需于每年*月底前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数据更新维护,按照具体工作要求进行相应调查、更改、增补等服务,时间紧、任务重。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则需常年开展,在维护期内发现基准房价及其修正体系有缺陷的,须按业主单位要求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予以跟进,以最快的速度对基准房价体系进行更新修改。同时,需重视市场的反馈意见,为持续的动态更新工作积累资料,使动态更新工作常态化。(二)拟定采购供应商为顺德区二手房地产基准房价评价系统(一期、二期)建设承建单位,有大量的数据基础且拥有丰富的房地产评价信息系统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三)评价系统主要应用于二手房评价管理和税费征收,涉及国家和纳税人切身利益,须确保系统的安全性、规范性、稳定性。四、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二手房地产基准房价评价系统****-****年更新与维护项目(二)项目内容:经过****年至****年为期*年的顺德区二手房地产基准房价评价系统(一期)建设的顺利完成与评价系统的全面推行,实现了住宅类物业交易核税与市场动态接轨。****年在系统(一期)建设成果基础上继续推进系统(二期)建设,****年*月*日起基准房价系统二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商业(含办公)类物业和工业类物业交易核税与市场动态接轨。顺德区二手房地产基准房价评价系统无论在宏观层面的房价显示和调控管理方面,还是在微观层面的房地产评估、房地产资产处置、房价管理、房地产税费征收等方面都发挥了显著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年*月**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中“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和顺德区二手房地产基准房价评价系统建设项目工作要求,在****年基准房价评价系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需开展顺德区****-****年二手房地产基准房价评价系统的更新和维护。整个项目分为基准房价评价体系更新与维护、基准房价评估软件日常维护两个任务,评估体系的更新立足科学、规范和完善,评估软件的维护立足快速、到位和准确。具体内容如下:*、基准房价体系的完善与更新;*、基准房价的技术路线与方法的完善与更新;*、基准房价的修正体系的完善与更新;*、基准房价体系的基础数据(原区片数据、原监测点数据和新增建成区的区片数据与监测点数据)的采集;*、基准房价体系的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加工与处理,划分区片范围和设定区片价格;*、基准房价体系的各种数据的上图入库;*、基准房价评价系统评估软件的优化完善;*、编制项目成果和技术报告,接受业主单位的专家验收;*、提供为期*年的体系维护与评估软件维护。五、参与采购方式论证专业人员:孔继南(广东京******/房地产估价师)黎青(顺德区土地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房地产估价师)莫志宏(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计算机应用工程师)六、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报价人须为国内独立的法人企业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七、报名联系方式:(一)联系人:马映山(二)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三)传真电话:****-********(四)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大良锦龙路***号)三楼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年*月**日附件:采购方式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