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规划管理局直饮水设施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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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规划管理局的委托,现就采购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 鄂财采[****]**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直饮水设施 三、采购内容 :直饮水设施 四、供应商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本项目可选竟争品牌:“艾波特”净水电器、“水の丽”净水电器、“碧灏”净水电器的产品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可任选一品牌)。 *)供应产品须获得中国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 五、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六、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整。 八、谈判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 九、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领取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原件开标时提供。 十、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年*月*日上午**:**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号:************ 联 系 人:李国辉 陈 华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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