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监理项目(GZIT2013-ZB0992)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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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监理项目(GZIT****-ZB****)中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GZIT****-ZB****)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人名称:增城市人民检察院。二、采购项目名称: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监理项目。三、项目编号:GZIT****-ZB****。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采购内容: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监理服务。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实施地点: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三)工期要求:要求与整个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的建设同步进行,至所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全部通过验收时结束.。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年*月**日 。七、评审信息(一)评审日期:****年*月**日。(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原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楼第一会议室。(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张彩红、冯燕妮、陈新、刘锋易、徐晶。八、中标信息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号。(三)中标金额:***,***.**元;中标服务费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服务费已到我中心账户上,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款项来源:GZIT****-ZB****。九、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采购人联系人:何文雄 联系电话:***********。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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