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驿城区司法局2013、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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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司法局的委托,就驿城区司法局****、****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驿城区司法局****、****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项目编号:驿政采招 [****]*号二、公告日期及媒体:本次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在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三、开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整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楼 开标会议室(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米)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四、废标情况说明:开标评审过程中,驿城区司法局****、****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经评标小组研究决定,对本次招标按废标处理。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地址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驿城区财政局一楼)六、监督单位: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电话:****—*******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电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确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