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南海金融区夜景照明工程(一期)补充(答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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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现对佛山市南海金******作为招标人的南海金融区夜景照明工程(一期)招标项目做出如下通知:   补充部分:本项目保证金要求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并应在开标前二个工作日到帐(即于****年 * 月 ** 日**时**分前到帐)。    二、答疑部分   问题*: 我单位提供的业绩是城区高层建(构)筑物节点亮化工程,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需要投标单位提供****年*月*日至今(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在国内曾完成过质量验收合格的*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万元或以上的外立面照明工程施工业绩,高层建(构)筑物节点亮化工程属于外立面照明工程,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问题*:关于“南海金融区夜景照明工程(一期)”业绩有如下疑问: 业绩是否需要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本通知做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与本通知有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通知为准,其他事宜不变。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金******招标代理单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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