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泗门镇光明南路南延桥梁及两侧接线工程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第一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单位:对泗门镇光明南路南延桥梁及两侧接线工程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条款作补充说明。招标文件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因部分社会保险机构无法提供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中的“由本投标单位交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注:最近一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期对应的月份的前一个月]”修改为“由本投标单位交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注:最近一个月是****年*月份或****年*月份]”。特此说明招标单位: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余******备案单位: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泗门分中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