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菏泽市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及设备终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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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受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及设备终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采购单位: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三、采购编号:HCHJ****-*** 四、项目内容:第一标段:***套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含**台UPS)第二标段:***部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供应商自选标段报名,可投报多个标段,也可中选多个标段。五、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时由采购人代表验审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含相关内容);(*)《法人代表证书》;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必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工作人员,并提供在该企业交纳社会保险记录的社保证(原件)或者社保证明(原件、由当地社保机关出具);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产品(仅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必须入围公安部企业产品目录并提交产品检测报告原件;(*)UPS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适用第一标段)。六、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谈判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网站下载七、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一标段:*****元,二标段:*****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请将谈判保证金按标段分别汇入指定帐户。纳谈判保证金信息:*、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名称:******菏泽牡丹支行;*、账号:**** **** ****八、质疑时间:请将疑问在自发出公告*日内以书面形式(盖章)传真或送达至山东省******(代理公司)(电话:****-*******,****-******* 或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人)或(电话:*********** )九、谈判文件变更及澄清于****年**月 ** 日**:**时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上发布。十、谈判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年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牡丹区委) 提交报价文件 起始时间: ****年 **月 ** 日 ** 时 ** 分截止时间: **** 年**月 ** 日 ** 时 ** 分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成主任 电话:***********采购代理人:山东省******联系人:邹 奇 董姗姗 电话:****-******* ***********传真:****-*******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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