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哈尼族绿春LCG2014-004水泥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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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水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及项目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半坡乡****年度民房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LCG****-***号。 *、招标内容:国标**.*级水泥****吨 *、本次招标为整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 二、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③《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或者委托证明原件。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商业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和报名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正常上班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绿春县大兴街**号*幢*楼财政局办公楼后门旁)。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第二条要求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需要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下午**:**(北京时间)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下午**:**(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大厅。 五、投标保证要求 *、各投标单位在领取标书时须向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元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投标保证。 *、各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验收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对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报经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同意,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报名参加投标后,无正当理由在投标期内退出投标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经查实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六、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红河州财政局网站”(***.******.***.gov.cn)或“绿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c),以获取最新信息。 七、具体规格、型号及投标注意事项和要求等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所列内容与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单位名称: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及传真:****-******* 联 系 人:李先生、白女士 地 址:绿春县大兴街**号*幢*楼 开户银行:绿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