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阳区2014年人行道和快车道设施大修工程设计项目抽签补充公告(接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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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配备投标文件承诺相关技术人员或人员未到位的,项目负责人未到位的罚款****元人民币/天、其他技术人员未到位的罚款****元人民币/天,依次类推。五日内仍未配齐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技术人员,将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函告招标中心计入不良记录。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需更换,应提前*日报告业主,并经业主同意方可,更换后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阅历及经验不得低于更换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标单位需仔细踏勘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确保勘察到位、图纸准确、方案合理。如因未勘察现场或勘察不彻底,致使设计图纸与现场改造严重不符情况,甲方对中标单位处以罚款****元/处。中标单位对设计图纸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从接到设计任务后,按规定时间提交设计图纸。由于中标单位原因,延误了设计图纸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处以罚款****元。(*)、中标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设计任务,服务质量差的,提交设计成果与实际严重不符,不能进行施工的,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取消设计资格,终止合同,并函告招标中心计入不良记录。同时中标单位设计时未按国家相关标准设计,出现重大偏差的,造成业主单位损失,由中标单位赔偿。(*)、由于中标单位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中标单位负责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中标单位必须确保服务到位,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问题,*日内实地调查并拿出解决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拖延,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处以****元/次。(*)、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项目调度会,缺席一次,甲方对中标单位处以罚款****元。*、其他:中标单位若为外地单位,必须在合肥市具有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其分支机构按相关规定须在合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项目部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给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各*人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道路)*人。给道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或同等能力以上*人,造价员*人。所投人员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序号 路名 路段(具体位置) 内容 面积(㎡)一 快车道路面大修 ***** 蒙城路 淮河路-北二环路 砼 ***** 颍上路 北一环路-临泉路 砼 **** 金寨路 安庆路-环城南路 砼/沥青 **** 茨河路 蒙城路-颍上路 沥青 ***** 环城路 亳州路-金寨路 沥青 ***** 九狮桥路 北二环路-金珠路 沥青 ****二 人行道大修 ****** 桐城路 长江中路-环城南路 人行道 ***** 舒城路 庐江路-长江中路 人行道 ***** 蒙城北路 北二环-金珠路 人行道 ***** 红星路 桐城路-南含山路 人行道 ***** 临泉路 板桥河-潜山路桥 人行道 ***** 五河路 阜阳路-蒙城路 人行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