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垃圾收集亭采购项目(ZBZC2014-G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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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亭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受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之委托,张家港保税区******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开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一、 招标内容:*、标的物名称:垃圾收集亭采购项目*、项目简要说明: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需采购垃圾收集亭一批,预计安装**~***个,本次招标按**个计算。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页。*、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由甲方提前*天通知供货安装,供货期为****年度。*、招标编号:ZBZC****-G***-*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生产企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有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须在张家港有售后服务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四、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标书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每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标书发售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张家港市国泰北路兴港大厦西侧楼*楼招标代理部)*、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单位须在张家港有售后服务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五、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元)交纳至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交纳账户:张家港保税区******账 号:*****************(拒收现金与支票)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部六、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楼****室七、答疑*、答疑时间:****年*月*日 **:***、答疑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兴港大厦西侧楼)八、联系事项:*、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张家港保税区******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兴港大厦西侧楼*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魏丽勤 张晨岚 电 话:****-******** 传 真:****-*********、采购单位: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孙 亮 联系电话:***********九、监督部门:张家港保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十、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张家港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