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江西汇众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司法厅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HZ2014-G180)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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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江西省司法厅的委托,按照江西省政府采购办赣购(****)部门***号批复,就其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赣购****B******、赣购****B******、赣购****B******)(招标编号:JXHZ****-G***)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已于****年*月**日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现对原公告做如下更正:原公告正文内容第*点“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提供相应服务且注册资金为***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非本地注册企业须在江西省设有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隶属本企业的分支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提供相应服务且注册资金为***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非本地注册企业须在江西省设有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隶属本企业的分支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必须是当期江西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像机政府采购协议入围的供应商;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招标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号(西格玛商务中心八楼***)   联 系 人:彭 芳  电  话:****-********、******** 邮  编:******  传  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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