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信号设施(ZZC2014-G041)的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信号设施(ZZC****-G***)的补充公告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委托,就信号设施项目(编号为ZZC****-G***)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采购单位要求,现对ZZC****-G***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一、原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现调整为: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原“投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答疑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现调整为“投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整。答疑时间:****年*月**日下午**:**时”。三、原“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现调整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四、原“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现调整为“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五、其他内容均不变。请已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收到传真后,在本页上签署“收到并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年*月*日下午**:**时前传真(或直接送达)至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逾期或不回传真,我中心将视为知悉并同意答疑内容。联系人:吴丹、许霞慈、陶宏传真号码:****-********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