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燃气抢修中心电梯设备供应、安装及相关服务(二次)”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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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佛******的委托,对“佛山市燃气抢修中心电梯设备供应、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编号:****-****QYG*A***)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修正:一、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经营范围;*.电梯制造商的注册资金达到*.*亿元人民币或以上(外币按评审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投标人或拟委托的安装机构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如为委托的必须附上双方的委托合同);*.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或以上;*.本工程的电梯安装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或职称证;*.电梯制造商自****年*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佛山市内至少承接过*项合同造价****万元或以上的电梯采购项目;如投标人需******实施安装的,******资质和其在广东省内至少承接过*项电梯安装的业绩资料;*.每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单位进行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品牌代表单位);*.投标人在佛山市范围内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投标******或代理商,必须取得该品牌产品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投标品牌自****年至今未因自身的原因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人须提交承诺函,如经发现承诺内容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个单位,联合体在报名和投标阶段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在协议中须注明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职责等各项事宜,且内容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否则其参与的投标均将被拒绝。现修改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经营范围;*.电梯制造商的注册资金达到*.*亿元人民币或以上(外币按评审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投标人或拟委托的安装机构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如为委托的必须附上双方的委托合同);*.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或以上;*.每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单位进行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品牌代表单位);*.投标人在佛山市范围内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投标******或代理商,必须取得该品牌产品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投标品牌自****年至今未因自身的原因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人须提交承诺函,如经发现承诺内容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个单位,联合体在报名和投标阶段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在协议中须注明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职责等各项事宜,且内容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否则其参与的投标均将被拒绝。二、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作任何修**********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