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百旺易安工程3(KLHCG20142025)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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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百旺易安工程*(都财审〔****〕***-*号)编目编号:KLHCG********二、投资规模:约***万元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五、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联系人:王远东 联系电话:****-*******六、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七、评审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都******报价金额:柒佰肆拾叁万柒仟陆佰玖拾陆元壹角伍分(¥*,***,***.**元)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注册建造师:马光洋,注册编号: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柒佰肆拾叁万捌仟伍佰贰拾叁元肆角叁分(¥*,***,***.**元)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注册建造师:周镇,注册编号:桂************。第三中标候选人:都安瑶******报价金额:柒佰肆拾叁万捌仟玖佰贰拾玖元伍角柒分(¥*,***,***.**元)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注册建造师:潘志标,注册编号:桂************。八、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监督管理部门: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被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招标人: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