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南海佛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客车(柴油)采购澄清文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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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现就佛山市******公路客车(柴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HGP********G****)作出以下澄清修改:一、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第六节“授标及签约”中第*项的*.*条:原文为:“中标人须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缴纳招标服务费,具体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招标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中标单价×中标数量)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现更改为:“中标人须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缴纳招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如本澄清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及在此之前发出澄清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佛山市**********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