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湖片区定向安置房项目(书院路56号地块及305号地块)工程勘察公告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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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片区定向安置房项目(书院路**号地块及***号地块)工程勘察公告补充说明原****年*月*日发布的南湖片区定向安置房项目(书院路**号地块及***号地块)工程勘察招标公告补充修改如下:*、原*.* **号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约*****㎡(准确面积及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商住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M,总建筑面积约*****㎡”修改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准确面积及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商住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M,总建筑面积约*****㎡。*、原*.* ***号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约*****㎡(准确面积及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商住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M,建筑面积约******㎡”修改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准确面积及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商住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M,建筑面积约******㎡。*、投标人资质要求第*条“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项目勘察业绩(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除招标公告中以上内容修改外,其他内容按原公告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