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莱西市大沽河收集站等配套环卫设施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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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莱西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莱西市大沽河收集站等配套环卫设施设备项目二次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编号:LXZFCG-*****-*。 * 、项目名称:莱西市大沽河收集站等配套环卫设施设备项目二次招标。 * 、项目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 项目内容: 第一包 扫路车*辆(其中干式*辆、湿式*辆)、小型机扫车*辆; 第二包 小型垃圾捡收车*辆(其中单排驾驶室*辆、双排驾驶室*辆); 第三包 巡检车(皮卡车)*辆; 第四包 吸污车*辆; 第五包 洒水车*辆; 第六包 水面保洁船*艘(其中电动*艘、动力*艘)。 *.* 招标控制价:共计人民币***万元(其中第一包***万元,第二包**万元,第三包*万元,第四包**万元、第五包**万元、第六包**万元)。 * 、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第一至五包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生产、经营、销售相关专业车辆资质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营业执照中应体现其具有相关营业范围;***.******.***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第六包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船舶生产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地方海事局出具的船舶检验证书,***.******.***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认定,依据有关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每包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制造商投标有效;不同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投标的,按照各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的时间先后顺序认定,先获得《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的投标有效;*.*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 、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文件发售的地点: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室(莱西市长岛路***号)。 *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年*月*日 上午*:**,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莱西市长岛路***号)。 联 系 人:刘慧娜 宋 欣 联系电话:**** —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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