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闸北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闸北区政法大楼电梯更新(第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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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闸北区政法大楼电梯更新(第二次)采购*、招标编号:ZBZFCG**-*****(招)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主要对政法大楼电梯更新(工作内容:旧电梯的拆除、回收,新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报验等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数量:*台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交付地址: 根据用户方要求*、交付日期: 根据用户方要求*、交付状态:送货、安装直至验收合格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网址:***.******.***.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如代理商报名,需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书(报名时提供),同时提供该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如该制造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投标单位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下午*:**-*:**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闸北区秣陵路**号***室(近上海火车站)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可在****年*月**日下午**:** 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闸北区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传真形式发布澄清纪要) 该项目负责统一现场踏勘,踏勘时间:****年*月**日下午**:**;踏勘地址:天目中路***号;现场踏勘联系人:吴明福;联系电话:***-********。五、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至投标截止。*、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星期二)上午**:**,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闸北区秣陵路**号五楼会议室(近上海火车站)*、开标地点:上海市闸北区秣陵路**号五楼会议室(近上海火车站),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准时出席开标仪式。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秣陵路**号*楼电话:***-************* 传真:***-*************联系人:宗薇薇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地址:大统路***号电话:***-********联系人:吴明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