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共服务中心标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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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共服务中心标识工程已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共服务中心标识工程 二、项目编号:hbfy******* 三、采购预算: ***万元 三、招标范围: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共服务中心标牌采购,详见图纸及清单。 四、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投标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为准); *、投标人必须在武汉市设有经注册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能提供本项目长期、稳定的本地化技术服务支持及售后服务支持;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年至今有类似经营业绩(附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 六、报名资料: 投标人须携带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存档。 七、注意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李力 电 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涂先生 电 话:***-******** 监督机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盛冬燕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