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鹤壁市淇滨区卫河路(金山路东85米-站前路)建设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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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鹤壁市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的鹤壁市淇滨区卫河路(金山路东**米-站前路)建设 工程,按照法定程序,于 **** 年 * 月 ** 日,在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市交易中心一楼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得分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鹤壁市******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元 合格 **日历天 田小明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李云峰 田运峰 周振超 张俊秀 吴宏斌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元 合格 **日历天 汪金宝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韩际杰 杨十斤 华艳芬 孙银玲 张敏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元 合格 **日历天 裴军昌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吴广志 吴树亮 吴志京 王风家 王健英其它有关管理人员公示期:**** 年*月 ** 日——**** 年 *月**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监督单位: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