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办公楼玻璃贴膜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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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办公楼玻璃贴膜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办公楼玻璃贴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NBZFCG*******G 二、项目概况: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办公楼玻璃贴膜采购项目”,数量约为****平方米。 三、补充事项:经研究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做如下修改:原评分标准中第**小项“投标企业被列入《浙江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年)》的得*分(以证明原件为准),否则不得分。”,现修改为“投标企业被列入《省级(含副省级)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年)》的得*分(以证明原件为准),否则不得分。”,其它内容不变。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附件:宁波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_***********.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