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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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C***)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P****-C***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特别说明:本项目预算中含绿化补偿金人民币叁万元(¥**,***.**),由中标人支付给原绿化养护服务单位。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绿化养护服务 一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月。 五、供应商资格: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持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需要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室政府采购部登记并领取书面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等)。 七、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附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八、踏勘项目现场(即标前预备会):定于****年*月*日**:**时整,组织已合法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场地踏勘,敬请各投标人务必参加。采购人联系电话****-*******(岑先生)。 九、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时**分,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号开标厅。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号开标厅。 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组织机构联系人:周玉珊 采购单位联系人:岑先生 电 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传 真:****-******* 传 真:****-*******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号国际科技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香华路***号 大厦二楼***室政府采购部 邮编:****** 邮编:******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