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春天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及食堂设备项目(招标编号:XYZCG-2014-TC-013)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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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宜春市袁州学校的委托,依据袁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袁财采【****】**号政府采购通知书的要求,就其教学设施设备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编号:JXYZCG-****-TC-****、采购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资金预算 (万元)技术参数要求第一包校具项***.**万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第二包厨房设备项***万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第三包电子产品项***.**万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原件备查):*.* 第一包:(*)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须为年检合格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应具本包采购货物相关生产经营范围;注册时间在****年*月之前,注册资金****万元以上;(*)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投标被授权人近一年来社保缴纳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保证售后服务要求及方便维修,投标人应在宜春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年检合格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应具本包采购货物相关经营生产范围;注册资金***万元以上;(*)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提供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保险工作台、六门冷柜、双进风柜厂家对本项目代理授权书原件,需在本项目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国标SUS***不锈钢板*.*mm、*.*mm各一块(规格*******mm);(*)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包:(*)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具本包采购货物相关经营范围且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投标授权书(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一体速印机);(*)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第一包同时应提供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投标被授权人近一年来社保缴纳证明、;第二包同时应提供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保险工作台、六门冷柜、双进风柜厂家代理授权书原件、在本项目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证明;第三包同时应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投标授权书;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评标方法和原则:第一包: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第二包: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第三包: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售价: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拟投标人可通过现场报名,并于报名截止日前缴纳报名费每包***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保证金:第一包:****元整;第二包:****元整;第三包:****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账户名:宜春市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宜春农商行宜阳支行城郊分理处 账 号:**** **** ****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整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单位:宜春市袁州学校采购单位联系人:万平军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阳波 电话/传真: ***********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西路***号秀江御景小区**栋一单元***室(电梯房) **、采购监管单位:袁州区采购办联系人:陈艳 电话:****-*********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应在自购买了招标文件起七个工作日之内、投标截止时间七个工作日之前,并由法人或委托代理******。******签订至投标截止时间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送至******,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