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闻信息中心网站舆情监控系统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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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长******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的委托,对其新闻信息中心网站舆情监控系统项目所需的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WLZX******-***二、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闻信息中心网站舆情监控系统项目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元四、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交货期及主要技术参数:舆情监测系统*套,包括:系统应用及数据库服务器*台,系统软件*套,舆情监测服务*年。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采购人需求。供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五、投标人资格: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一)供应商(经销商或代理商)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具有制造厂商(软件开发商)针对此项目授权书。(二)制造厂商(软件开发商)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具有ISO****质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CMMI*认证证书;*、具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三)产品要求:*、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制造厂商可以直接投标,或者只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下午**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长春市解放大路***号四楼)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上述“第五款投标人资格” 要求中所需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七、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吉林大路****号,东方广场南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并准时参加。九、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地 址:吉林大路****号联系人:程军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长******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号 联系人:杨秋颖、石堃 电 话: ****-******** 传真:****-********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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