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关于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环卫车辆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环卫车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项目名称 : 环卫车辆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内容 : 第一包 : 后摆臂车(*辆);第二包 : 密闭式收桶车(*辆);第三包 : 工具车(*辆);第四包 : *立方洒水车(*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招标编号 : ****(****)-**-**-G*、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达到上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一包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免税公告。如果免征正在办理的厂家须书面承诺垫付所征税额,待免税公告公布后供应商自行办理退税。(*)第二包、第四包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免税公告,达到上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 : **-** : **,** : **-** : **,公休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时间 : ****年*月**日上午** : **—** :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 ****年*月**日 上午** :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投标、开标地点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联系单位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住址、通讯地址 : 太原市桃园三巷**号 邮编 : ******招标程序咨询人 : 刘 勇 联系电话 : ****-*******常翠云 联系电话 : ****-*******技术程序咨询人 : 田 杰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