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拆迁安置区一期工程(D11、D12地块)小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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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月**日召开的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拆迁安置区一期工程(D**、D**地块)小区道路工程开、评标会各评委的评审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注册建造师:陈予楚,注册编号:桂************,投标报价:********.**元,投报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注册建造师:陈崇,注册编号:粤************,投标报价:********.**元,投报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侯选人:******,注册建造师:黄海,注册编号:桂************,投标报价:********.**元,投报工期:***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现就本工程招标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有异议、投诉及举报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监督单位提出。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 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东兴市纪委监察局 ****—*******。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招标人:东兴市征地拆迁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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