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办公设备采购(KLFCGJ20141019)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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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二、项目编号:KLFCGJ********三、项目内容:台式计算机**台,装订机**台,笔记本电脑**台,鼠标**套,中继器**套,无线模块*台,收发器*个,打印机*台,LED屏幕*块,交换机*台,路由器*台, AP控制器*台,网络机柜*台,无线AP **台,固态硬盘**个,液晶电视*台,除湿机*台,彩色复印机*台。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五、竞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六、评审小组成员:梁华、李秋、周燕七、成交结果:成 交 人成交金额(元)广西******人民币伍拾叁万壹仟零捌拾元整(¥******.**)八、成交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九、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忠文;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联系人:刘海燕;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号桂海东盟新城*#(H栋)***号房十、公告说明:*.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 传真:****-********.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