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南屏镇2014年度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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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广东信******(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南屏镇****年度除“四害”消杀服务(招标编号:GDXSD****-G***;采购申请计划编号: P-********-******)组织公开招标。因故澄清,部分内容更正如下:评分细则中:一、人员配备中关于人员社保购买的时间由“****年**月-****年*月为上述人员购买社保的社保证明”修改为“近三个月为上述人员购买社保的社保证明”。二、企业业绩中“注:投标文件中须将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评标时查验相关原件,无则不予计分。”修改为“注:投标文件中须将提供相关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评标时查验相关原件,无则不予计分。”。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份,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特此公告。*、采购人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机构名称:广东信******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号二楼***室 邮编:******联系人:钟幸文标书销售/项目咨询:****-*******-**** 传真:****-*******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广东信**********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