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新农宾州商贸城建设项目公众参与信息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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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新农宾州商贸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要求,在确认承接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七日内,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名称:新农宾州商贸城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内容概要: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辖镇。县政府驻地以西。东临振环路,西邻同三高速,南接迎宾路,北接城市道路。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由交易大厅、冷库、仓储用房、商业、商务楼等组成,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地点:通河县工业园区大通河大街与规划路交汇处。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电子邮件:********@qq.com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号邮政编码:******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具体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作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出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该对您家庭经济收入、生计方式的影响?*、项目建设对您家庭生活质量的影响?*、您认为项目施工期对您影响最大或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您认为项目运营期对您影响最大或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您认为规划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您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其他问题。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的联系电话。*、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必要时也可采取召开公众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