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辅助用房改造装修、桂平局(营销部)装修、平南局(营销部)装修工程(KLGG2014128F)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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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辅助用房改造装修、桂平局(营销部)装修、平南局(营销部)装修工程二、项目编号:KLGG*******F三、招标单位:******贵港市公司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五、建设规模:辅助用房改造装修、桂平局(营销部)装修、平南局(营销部)装修工程六、截标时间:****年*月**日七、评标小组:宋雄光、庞丹雄、梁向阳、梁佐才、覃 杰八、中标结果:A分标:中 标 人:******中标人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侧地产安置小区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叁佰伍拾捌元叁角肆分(¥******.**)B分标:中 标 人:******中标人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侧地产安置小区中标金额:人民币柒万叁仟陆佰壹拾肆元零柒分(¥*****.**)C分标:中 标 人:******中标人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侧地产安置小区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肆佰柒拾壹元柒角壹分(¥******.**)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十、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 ****-******* 传真:****-********、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