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高州市乡镇垃圾清运作业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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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乡镇垃圾清运作业经营权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高州市乡镇垃圾清运作业经营权项目 的 招标已由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高发改审函【****】**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每标段经营权合同期为*年,承包人应将中标地段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运至茂名******(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坦塘村**-*号)(包括运输并卸下指定地点)。每标段地点及每天产生生活垃圾估算如下: 标段一:山美(**吨)、曹江(**吨)、长坡(**吨)、大坡(**吨)、马贵(**吨)、古丁(**吨)、深镇(**吨)、平山(**吨),合计***吨; 标段二:大井(**吨)、东岸(**吨)、潭头(**吨)、荷花(**吨)、石板(**吨)、南塘(**吨),合计**吨; 标段三:谢鸡(**吨)、新垌(**吨)、云潭(**吨)、根子(**吨)、分界(**吨)、泗水(**吨),合计**吨; 标段四:宝光(**吨)、荷塘(**吨)、沙田(**吨)、镇江(**吨)、石鼓(**吨)、石仔岭(**吨)、金山(**吨),合计**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 备: (*)对项目运营能提供相应的经济保障、能配置相应的垃圾装载车辆及用具、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自然人。 (*)能提供每标段 ** 万元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 。 (*) 经人民检察院核准,投标法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自然人至报名日止最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本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每个投标人可单独对某个标段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对二个以上标段投标的,应每个标段编制一套对应的投标文件,并提供各标段足额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及投标保证金。 * .评标办法: 采用低价中标法。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分标段评标,确定每吨单价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 、投标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 投标人须在****年*月** 日至****年*月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前往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号,电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 投标人报名应递交的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自然人身份证; (*)每标段 ** 万元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写明标段号)。 注:企业法人提供(*)、(*)、(*)、(*)项资料,自然人提供(*)、(*)项资料。上述复印件按顺序装钉成册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亲笔签字,原件备查)。 *.* 本项目报名费***元,招标文件***元/本,售后不退。 * 、联系电话: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茂名市建业工****** (****)*******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