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江岸区劳动垃圾转运站改造及地埋站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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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的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武汉******受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其西马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WHXD-****-H***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劳动垃圾转运站改造及地埋站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劳动垃圾转运站改造及地埋站设施采购(拦标价:***万元,超此拦标价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提供****、****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 *、近*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无投诉记录,未上招标黑名单。以营业执照住所地或投标地县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后; *、投标人拟供车辆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手续,所投产品必须是投标制造商取得《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C”认证; *、投标人须在本地自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投标人在武汉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则须提供全部网点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资质、联系方式等);如投标人在武汉市内未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委托在武汉市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并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原件、被委托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 *、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得:报名时携带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领取。 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外地企业须提供武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证明、“*C”认证、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业绩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止。 七、递交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六合路一号)二楼*号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九、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六合路一号)二楼*号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殷志文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 联系人:尤云 联系电话:***-******** 地 址:武汉市沿江大道兰陵路口时代广场*栋**层*-*室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徐竞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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