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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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fy******* 三、采购预算:***.***万元 [包一(学生家具):**.**万元、包二(办公家具):**.**万元、包三(班班通):***.***万元、包四(计算机):**.**万元] 四、招标范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教学设备采购 ,详见清单。 五、资格要求: 包一(学生家具):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投标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的生产制造厂商或经销商(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年、****年财务报告;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文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办公家具):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投标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的生产制造厂商或经销商(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三(班班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投标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的生产制造厂商或经销商(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ISO*****认证、ISO ****认证和OHSAS*****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投标人须具有上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年度)纳税证明; *、投标人如不是所投主要产品(计算机、电子白板、短焦投影机、中控、高拍仪)的制造商,则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四(计算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投标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的生产制造厂商或经销商(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所投台式机与便携式计算机需为同一品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招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七、注意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程德财 电 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涂子龙 电 话:***-******** 监督机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盛冬燕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