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2014年电子政务工程项目造价测评审计服务资格采购”项目澄清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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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佛山市****年电子政务工程项目造价测评审计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编号:****-****FSG*A***一、本项目现作如下修正:原招标文件P*页,一、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修正为:招标文件P*页,一、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并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本修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处,以本正公告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