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佛山市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拓展及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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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佛山市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拓展及运维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采购人: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拓展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编号:****-****FSD*A***(*)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文件下载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由于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一体化平台的开发单位一******,为保障整体项目的延续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名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中国科技开发院*号楼*层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须具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供应商须具有佛山地区信息化项目的经验,承建过市级(含)行政服务审批或电子政务系统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万元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五、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情况*、专家论证意见:按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年*月**日下午*:********(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创业大厦**楼****室)召开了“佛山市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拓展及运维服务”专家论证会。经论证,专家一致认为:(*)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一体化平台目前已开展了*期项目的建设,自****年省开展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以来,正逐步对原行政审批一体化平台进行改造升级,以适应全省统一的建设要求。(*)本项目在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拓展,仅有系统的原开发单位可在本项目控制金额范围内实现功能拓展并保证与原系统实现无缝连接。如由其它单位实施,将造成项目造价大幅上升且不能保证与原系统的无缝连接。现根据项目的特点,以及过往连续几年的运维状况,建议佛山市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拓展及运维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本项目主要工作是实现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等功能的增加、修改,实现信息系统迁移到新的硬件平台,保障系统软硬件日常稳定运行。根据本项目的业务需求的扩展,开发内容、技术维护成本的增加,以及支持和驻场人员的匹配等情况综合考虑,项目预算金额合理。(*)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中的供应商资质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指标参数、评标标准及办法、合同内容等符合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相关要求。(*)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内容符合现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行业法规。*、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家组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家丁伟雄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高级工程师专家陈宏才佛山广播电视大学高级工程师专家黄伟钊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档案馆高级工程师六、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号经华大厦****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创业大厦**楼****室 邮编:******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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