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龙王港(岳麓区城区段)污水截流工程金星路-咸嘉湖路高排涵截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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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龙王港(岳麓区城区段)污水截流工程金星路-咸嘉湖路高排涵截污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以《长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市级财政、县(区)财政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市政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综合说明: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龙王港(岳麓区城区段)污水截流工程金星路-咸嘉湖路高排涵截污工程,本项目招标编号XYTC****-**-**;金星路-咸嘉湖路高排涵截污子项起点为金星路与咸嘉湖路交叉口北侧,终点为咸嘉湖路临时污水提长泵站。新建d****截污管,对金星路及咸嘉湖路现状高排雨水管进行截污,截流后污水接入咸嘉湖路临时污水提升泵站。主要包括排水管道(涵)工程、地下构筑物工程、路面恢等,总投资额约****万元。招标范围:包括龙王港(岳麓区城区段)污水截流工程金星路-咸嘉湖路高排涵截污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施工工期:***天(日历天);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年第***号令;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计算得分。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经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共*人,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负责人*人、安全员*人、质量员*人、施工员*人,安全员必须同时获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年*月-****年*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全体关键岗位人员等均无在建项目,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个排污工程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万以上的排污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完工证明文件、完工或竣工验收文件为准)。*、按湘建建[****]***号文规定,湖南省外企业投标须在开标前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咨询电话:****-********),提供《入长登记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无效。**、湖南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 号:*********************、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金星路-咸嘉湖路高排涵截污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年*月*日(含)**:**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 根据长发改【****】***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信息库中不包含的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为准。入库地址: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