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阿尔山市交通警察大队阿尔山市城区增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指路标志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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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鑫舟******受阿尔山市交通警察大队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阿尔山市城区增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指路标志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阿尔山市城区增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指路标志项目批准文件编号:阿财购准字****第**号采购文件编号:鑫舟****-**号*、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指路标志*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指路标志(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是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取得省级及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颁发安防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若为产品代理商(经销商),必须为制造商对本地区唯一授权;*.若为区外企业须取得《外进企业备案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每个工作日上午*:**—**:**时,下午*:**—*:**时到兴安盟鑫舟******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鑫舟******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报名人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其他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副本、税务登记副本、公安厅备案证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兴安盟鑫舟******购买招标文件。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上午*:**投标地点: 兴安盟鑫舟******会议室开标时间: ****年**月**日 上午*:**开标地点: 兴安盟鑫舟******会议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鑫舟******地址:兴安盟和平街(南滨河小区盟检察院住宅楼*-*-***)邮政编码:******联系人:齐晶联系电话:****-*******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兴安盟鑫舟******投标保证金专户开 户 行:******乌兰浩特市和平支行账 号:*************.账户名称:开 户 行:账 号:采购单位名称:阿尔山市交通警察大队地 址:阿尔山市邮政编码:******联 系 人:王丽华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