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专用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4-A-0628)更正公告第2号采购计划编号:201405105047000A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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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专用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一)采购项目名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专用设备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A-****(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一)本项目第二包延期采购,项目编号变更为TGPC-****-F-****。(二)时间变更如下:*.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号窗口获取(需携带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为***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网上应答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中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cn)。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可以先进行网上应答后,于开标当日签到开始之前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即可获得投标资格。*.签到及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年*月**日**:**至**:**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号窗口(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网上开标解密时间:****年*月**日**:**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范志刚(二)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卫津南路***号(三)采购人联系人:许迎莹(四)采购人联系电话:***-********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cn开户银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账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公告回执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专用设备项目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 期: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