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宁市袁花镇梨园村高家木桥港生态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海宁市袁花镇梨园村高家木桥港生态护岸工程建设单位海宁市袁花镇梨园股份经济合作社工程名称海宁市袁花镇梨园村高家木桥港生态护岸工程工程内容生态护岸工程工程地点海宁市袁花镇梨园村概算投资*******(元)工程规模新建护岸****m,新建河埠*座、安全警示牌**座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要求**日历天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聘用的三级项目经理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号金汇大厦B幢**楼报名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号金汇大厦B幢**楼报名时间****年*月*日— *月*日,上午*:**-**:** 下午**:**-**:**(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联系人 王女士联系电话****—********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号文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公示本企业五大员公示网页打印件;*.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袁花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资质要求: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财务要求:具有**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业绩要求:近*年内(****年*月*日以来(下同)以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日为准)承建过类似护岸工程*个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阶段性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质评报告);信誉要求:近三年(****年*月*日以来,下同)无不良行为(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和近三年内涉及的诉讼案件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法人代表、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资格:工程师或中级职称及以上;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它要求: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其它要求: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号文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五大员公示网页打印件。